【座談會】國家賠償與實質正義學術座談會
發佈日期:2017/06/15
上架日期:2017/05/10
下架日期:2017/06/11

立法院第一會期結束了,吵得沸沸揚揚的黨產歸零法案和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似乎都得留到下一個會期進行了,乘這個時機,讓我們來從另一個瞭解一下轉型『正義』本質究竟為何, 除了黨產歸零、清除威權象徵以外,政府還有什麼是應該去做的?

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 第四條至第七條,政府規劃了下列的待辦清單 :
1⃣開放政治檔案。
2⃣清除威權象徵、保存不義遺址。
3⃣平復司法不法、還原歷史真相,並促進社會和解。
4⃣處理不當黨產。
5⃣其他轉型正義事項。

⚖轉型正義,是一連串的除弊過程,看起來似乎政治味道濃厚,但這是不應該只是在談政治,還是在談一個法治國家下的原理原則, 以第三點為例,便是期望過去在威權時代下,矯正那些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侵害公平審判原則所追訴或審判之刑事案件,以平復司法不法。

😟然而,讓人民真正看得到吃得到的轉型正義,其真正的意義不僅僅只限於那些喪生於歷史巨輪下的政治冤案,更是在未來能真正實踐正當法律程序,及對於那些違反正當法律程序的執政者與執法者,確立起一道屬於人民的訴追體系,於此我們要談的是國家賠償的問題。
😟再者,在國家高權移轉之際, 因其特殊歷史背景而承繼國家財產的各式各樣『法人』,在把財產與權利(正資產,如盈餘或溢收款)交回予國家擁有之際,過去所遺留下的歷史沉痾及行為責任(負資產,如環境污染),是否也應由國家積極介入解決,其中涉及的故意和過失,是否國家也難逃追咎之列,而同屬國家賠償法可適用之範圍。

🔥 以上這些論述,都未見於整個轉型正義體系中,而這才是我們所應該追求的『正義』與『原則』。

🔎亞里斯多德在人類歷史上寫出了第一本政治學,他破提說道,『政治工作者的最高尚任務就是營造安居樂業的環境』,因此轉型正義的真正意涵,應該是在可得的政治效益外,不單只是除弊,更是應帶領國家脫去既有侷限框架,轉向另一處興利之處,這或許才是人民真正希望看到的。

👊因此延續了上一場海洋國家脈絡,在這場系列座談會中,我們將帶你看見法治建設的不完善,是如何造成一個怯懦的國家政策、半套的轉型正義、及只能被切半對立的人民💥。

❗當日議程及與會來賓:http://www.facebook.com/tljco/photos/gm.1870149586570316/1262763673841787/?type=3&thea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