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特刊有許多意義,身為總編輯必須向廣大讀者略說分明:主要以國際化的編輯策略、座談會與專題的垂直整合模式的運行報告、法學英文教育。此外,也要將行政訴訟法研究會第15、16、17次研究會一併登載做一說明。
一、專題國際化的編輯策略
台灣,在國際上原本就有諸多的文化、政權的痕跡,娼妓制度從日治時代到現在,亦有不同政黨執政的不同人權傷痕,這些一併被紀錄在釋字666號解釋中,也被本專題所一起收錄。
這對於國外的社會學、東亞法制研究學者、法律學者都有相當大的參考價值。華人世界裡一個針對娼妓制度的法律論辯,透過一場座談會,再輔以本期專題的詳細論述應可讓關心台灣的國際人士進一步瞭解。
然而,並非所有關心台灣、華人圈娼妓制度的國際人士皆能使用繁體中文來閱讀,於是本誌以學術規格來進行相關翻譯與審訂翻譯稿件的業務,而為了讓國際讀者容易掌握主題,完成專題邀稿後,本誌另外邀請台大法學院王皇玉教授撰寫〈台灣對性交易行為的管制與處罰〉一文作為對外總括介紹性的文章。
二、座談會與專題的垂直整合模式的運行報告
這個問題起源於本誌學術諮詢委員與外部顧問提出:「沒有學術規格的座談會,恐降低本誌的學術標準」。本誌曾舉辦釋字666號解釋的座談會,為了避免有降低學術品質的疑慮,將座談會作為專題之前的準備。其中,釋字兩邊的社運團體也藉此機會發表意見,對於尊重多元價值的角度反有不同的效果。最後,本誌並建立一種模式乃座談會先行後,輔以研討會或專題形式的表現企圖表現周延與嚴謹的效果以饗讀者。
三、法學英文教育的建議—從老師的留學國限制到國際化的開啟
由於我國行政法、刑事法、民事法多以留學德國為主,而法學英文熟稔的老師主要以留學美國與英國為主。如此一來,許多法律專有名詞較難以精確掌握;此外,熟悉英美法的學者也較難以用「本土法學英文」課程深入我國民法、刑法、公法的體系之中,形成了所謂(英美法)法學英文,其對應的內容並非我們所熟悉的法律事件、裁判以及我們對案件的關心。
本期釋字666號解釋專題的文章中,多有英文簡介外,台大王皇玉教授大作〈台灣對性交易行為的管制與處罰〉乃全文翻譯,鼓勵有志國際化的讀者可仔細一讀。這些法學英文是活生生的敘述我國的娼妓政策與法律現實,在與國際友人對話時您讀後所用出來的文字精確度必然能讓國際友人更肯定您的法學英文的能力。也在此呼籲學界教授鼓勵我們的學子多多閱讀關於類似文章,語言就是要多接觸並能感受到本土法學英文的價值。
行政訴訟法研究會一次登載的說明
關於行政訴訟法研究會近來三次的文章、會議登載,一來「慶祝」行政訴訟法實行十週年,二來抒解本誌積稿的壓力,三來以上種種文章與會議記錄都為許多人所在乎,因此本誌以特刊的方式搶先出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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