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9期 編輯室手札 

當人民成為政府的夜壺

有時,我們發現從來摸不清「我們的」台灣政府到底怎麼看待人民,怎麼看待法與理,又怎麼看待我們的國家。特別在又一個強人辭世之時,亦即新加坡李光耀總理,我們有著複雜的感受。說到這李先生,我們從不諱言以一個獨裁者來說他是極其開明的了,而新加坡政府在其支配下,真可說是「一言九鼎」,奠基在優越地理位置上,極力追求合於資本主義要求之效率、信用規則,終致成就「雖小而強」的經濟成就,就和蔣氏王朝一般的豐功偉業,不過只少了民主轉型的包袱,也是不容易啊。而除了和其他獨裁者一樣典型的人格缺陷:我好你不好,我(勝者)不該為你(敗者)負責任外,至少李光耀對其支配之新加坡,基於政權能存續之前提,採取了一切即使外界看來離經叛道的措施,建立了效率、信用至上到幾乎可說是搖尾討好先進資本主義世界架構的制度。所以縱使我們可以分析批評其意識型態的問題與缺陷,找出一堆新加坡制度並非基於道德性如「國無信不立」的考量,純粹是貴族、菁英式尋求域外國際環境秩序壓力以提供統治正當性的觀點,但「客觀上」卻不得不承認「公司化政府」成功的建立起一種具有國家競爭力,可以對外取信於世的國家治理模式;而既然我們信奉言論自由和住民自決,新加坡國民若自己寧可藉由被教育的一點謀生能力離鄉背井,也不在意爭取民主,甘於一個永遠全部由菁英、由經濟意識支配的官僚組成,永遠不是自己有置喙餘地,但真的很受世界各國外商所景仰而願意在沒有更好選擇下紛紛投資新加坡、與該國交易的政府,來被其支配,那我們還有甚麼多嘴的餘地?不如回頭看看自己的國家吧。

回過頭來看台灣,我們有相當的民主進展,對於國家制度的形塑,已經沒有主要怪罪給獨裁者的餘地,國家的失敗即是公民全體的失敗。公民失敗於當權階級有意造成的社會氛圍:彼此分化冷漠仇視,對公共事務短視,對共同環境予以改善的可能產生無力感,對參政權的行使與法律問責感覺無意義與人微言輕所以自棄不用等等……,都必須依賴公民自發參與公共議題思考(這裡必須強調依據方法而非商業媒體雜談)、參與督促制度建置、參與尋求法律問責來破解民主權柄旁落,亦即政治只被使用於附屬政治權力利益的爭奪,而非為了解決公共困境增加公共福祉而運作的劣質僵局,再沒有只要打倒竊據權柄的對象就可以讓民主跨進一步這麼輕鬆的日子了。因為當代台灣民主權柄的旁落,不是誰以實際暴力奪去,而可說是公民自己依被統治的習慣或心智的懶散因此交出權柄的。台灣無論政黨政治、法律制度、甚至國家表現(資本主義重視的可信用度,或創意表現、或幸福指數),每個數字都包含所有公民的評價,而無法喊冤自己只是獨裁者的爪牙手足,或是接受主引導道路的羔羊:別算上我的腦袋,因為我沒在用他!更別說是還要尋找下一個台灣李光耀,「一言九鼎」的替人民提昇國家競爭力,想想如果沒有新加坡式的權柄,以台灣當下對立法環境、法律制度、公務員倫理責任的忽視,就算李先生復生而來,恐怕也是放不開手腳的,畢竟專制政治和民主政治,實在不太具有足夠的共量性。

以台灣的民主進展,已經不是特定的人格可以大幅度翻轉或決定國家表現的,而是必須仰賴公民自覺,由智識或各方面有餘裕的公民,自發的(要求)參與監督公共行政與決策(與獨裁者不同的是,只要求貢獻相對於餘裕的比例,制度也應建基於讓公民都只要如此相當貢獻,就能使問責正常運作,政治系統順利發揮理想作用,更無須期待先知或偉大領袖扛起整個國家的責任),讓行政決策意識和生活型態漸趨一致,國民的道德水準或國際觀等精神表現,自然日漸穿透官僚的工作表現,不再只是「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而是「台灣(由普遍美好的人民組成,他們的作為和水準),是(世上)最美的風景」。不過,畢竟台灣的公民政治參與浪潮才剛萌生,這樣的理想還遠得很,甚至行政權還常陷於國內政治利害計算,公務員也並未充分建立立場中立、戮力從公的風氣,當整個政府充斥著主要為自己而非國家利害計算的成分,權謀、短視且現實、反道德的態度自然不難想像。

然而,就像李光耀求新加坡生存發展,無論付出如何代價也要讓新加坡在國家這個等級上,對全球資本主義環境是可信賴、有用的;台灣或許遠眺了民主的將來美景,但總不能在起步伊始,就因為輕忽了國際觀感,背離了世界資本主義的潮流,被認為上下否鬲,中外睽携,人的風景美是美了,可惜政府不可信賴,連專制政權都比不上,去觀光可以,作生意就不必了。這不啻是政府以自己的輕忽輕易替人民決定了國際觀感乃至於國家前途,更誇張的是,這種情形在國家欠缺有效問責於政府之當下制度中,越來越多,和新加坡相比,國際競爭力評比不及也還不見得相差太多,不會給人太直觀的不可信賴感,但你何時聽過新加坡傳出與政府相關或政府作為一方當事人的重大商業個案,新加坡被傳說誠信有虧的?比起評比,這些因行政不當、有違誠信而產生的商業個案,更是會讓各國商旅屆望勢而趨吉避凶之指標,對國家吸引外資的傷害力絕不在之下,可惜台灣政府卻似乎不太有感?

 

所以,基於本社一向關心國家前途(其中包括國家競爭力)的宗旨,就不得不自曝家醜,希望大家回頭看看或許台灣覺得不算大事,但是可能會讓世界感到台灣政府誠信有虧的重大商業個案的例子,以作為改進政府誠信的契機;今年一月起,財政部長張盛和及金管會主委曾銘宗,皆有志一同冷飯熱炒重申將持續推動「公公併」政策,以擴大公股金融機構規模,有助於台灣打亞洲盃;而幾天前兆豐金控表示有意購併彰化銀行,彰銀則以「連續五年盈餘超過百億,公公併是假議題」回擊,公股行庫之間打得火熱,但有人還記得從去年開始因為彰銀經營權問題而和財政部對簿公堂、僵持至今的台新金控嗎?

台新金和財政部之間難解的緣分,要從民國94年初開始說起。當時彰銀最大股東財政部為引進策略投資人、改善資產品質,規劃發行全球存託憑證(GDR),財政部釋股的底價是16~17元,但外資出資始終不曾高過14元。翻開彰銀2005年第一季財報,彰銀總放款金額為新台幣(以下同)8,656億,其中廣義逾放款金額高達1,290億,即使不計入330億的應予觀察放款金額,以960億逾期放款計算,其逾放比也高達11%,也就是說彰銀每放款100元就有11元收不回來。以彰銀前一年的獲利能力觀之,全年獲利扣除特別股股利僅剩下8.3億,再提列30%法定盈餘公積後,如果要冀望彰銀以每年盈餘打平960億的逾期放款,大概需要……165年!再說,若要以當時785億的股東權益為基礎,一次能抵掉逾期放款,即使只扣除狹義逾期放款332億元,一股淨值馬上變成9.4元,無怪乎外資僅從9元開始談起。

於是乎,2005年5月6日彰銀宣告發行GDR,失敗。找無外資的財政部,隨即再以發行14億股特別股的方式向國內外業者尋求資金,據當時彰銀發言人謝昭男說:「由於GDR私募的對象門檻很高,包括股權要鎖三年、參與經營、經營業務要有互補,所以導致彰銀GDR發行失敗。」倘若此次發行特別股與發行GDR條件相同,且底價提高到每股18元,竟還吸引到台新、富邦、兆豐、淡馬錫投標(而且都開出高於底標的價位),那麼應該只有三種可能,第一,所有參與投標的評估人員全都腦袋燒掉;第二,不僅內資,連淡馬錫這樣的外資都熱愛台灣,願意一次砸幾佰億來幫助政府打呆帳;第三,財政部提出比之前更好的誘因拜託投資人買單。如果不是第三種可能,那台新金最終以每股26.12元得標的這筆買賣就真的是傻透了──365億多的資金在裡面動彈不得長達十年,還平白惹上一身腥。

但這筆買賣真的傻嗎?當時財政部透過彰銀,將現在爭議所在之公函發給投標者,公函中明寫著承諾支持得標者取得經營權,且將持續釋股,但不會引入其他大股東。這裡大家回憶一下一個民事法的原則,亦即一份契約內容的解釋,必須回歸締約當時的情況來判斷當事人真意,而不是拿締約後一堆無關資訊來湊數;所以台新金競標特別股的這個價格或許讓業界震驚,但有這份公函承諾為前提,再加以當時業界、外資認為台灣政府就「金控減半」是玩真的的氛圍,這樣的政策競爭壓力下,若能拿下有龐大資產與分行的彰銀主導權,對國內業者確實充滿誘惑;當時甚至亞洲華爾街日報也預估,若彰銀與台新銀合併後,台新金可能成為台灣的銀行龍頭。我們相信,如果台新金與淡馬錫等投標者不是因為審慎評估財政部招標時給出的承諾及當時的法規結構,認為這筆投資從長期策略面上是可行的,絕不可能砸下三百多億資金、花費數年時間改善彰銀體質,卻僅為取得財政部所主張的「當次」(也就是就一次?)彰銀經營權而已。

政府為推動二次金改政策及解決彰銀體質不佳的問題,對外做出承諾而終與台新金達成合議,如今卻翻臉不認,甚至曾指控台新金完全抹煞2008年財政部施予其的恩情(姑且不論當年金融風暴是系統性危機,所有紓困機制及法令皆係針對整個市場,政府帶頭不講法、不講理、只談情,實甚可笑);在與台新金間的爭議懸而未決的情況下,財政部與金管會竟又再提公公併,屬意兆豐併彰銀,對於財政部違背白紙黑字的承諾,動用公部門影響力和台新金搶奪彰銀經營權的行為,別說外資感到難以置信而更加減損原本就不高的對台投資意願,減損可能還不夠貼切,以我們理解的例子,某歐系電子大廠,過去曾在台灣有龐大實體投資,它甚至是台灣人目前最引以為傲的電子股旗艦大廠的原始股東,這幾年已全面撤出台灣,出於對台灣政府誠信的失望,不只從台灣全部撤資,更已將台灣列到投資黑名單。我等市井小民就這金字塔上端的事件,本就不具個案立場與偏好,但更該以此一具指標性的案例作為警醒,客觀審視政府政策難以捉摸導致人民無所適從的現實、政府看待其對人民承諾的態度,以及政府作為國家經營者缺乏永續概念的眼光,並力圖監督之,不然國家終究不是我們的。

我們不知道在政府官員眼裡,「誠信」代表著什麼樣的意義。只是單純的以為,誠信是經營國家的最基本的道德態度,對內誠信,人民安得以措其手足;對外誠信,國家始得立足於國際,於公於私皆獲得信賴才可能讓人才與資源進出、流動。這或許可以解釋為什麼「誠信原則」在法律中被俗稱為「帝王條款」?我們也不知道在他們眼中,「人民」又代表著什麼樣的意義。是選票的代名詞?還是為達目的可用可拋的工具?抑或是國家的主人?近年來,因為不勝枚舉的政府失信個案,人民對於政府的不信任程度節節攀升,企業甚至發出不和政府打交道就能安眠的感嘆,更別說無權無勢無財的市井小民又在多變的政策環境下承受了多大的壓力;台新金與財政部間的爭議事件更將此一對台灣政府的不信任感「發揚光大」,外資皆為台灣政府的出爾反爾心驚膽戰而抽手卻步。我們在台新案例裡看到了一個怵目驚心把人民當成夜壺的政府,有用的時候物盡其用,沒用的時候便嫌氣味難聞而隨手棄之。放羊的孩子失去所有人的信賴,最終損失慘重,或許只有台灣政府還渾然不覺。

台灣正面臨十年大旱,日月潭湖畔五星酒店的廢水排放管線也因水位下降而赤裸裸的呈現在國人眼前,才赫然發現這些「靠湖吃湖」仰賴湖光山色帶來觀光人潮的大戶,不可思議的竟將沒經過處理的汙水直接排入湖中。須知日月潭(觀光)就貴在於天地給予的靈秀,以及靈秀帶來的經濟價值,但業者卻吝於培養與天地靈秀相符的道德涵養,沒有飲水思源卻厚著臉皮利用、剝削與糟蹋;試問如果日月潭毀了,五星飯店一個晚上住宿還能賣多少錢?豈不是同根而生、相煎太急?以往政府登高一呼往往獲得民間企業熱烈的支持,這些支持就是載舟之水,於是支持了台灣一度創造出經濟奇蹟,政府的威信來自於人民的信任,彼此互信互助,才可能一次次展現奇蹟;而當政府持續回饋給人民的,卻是破環環境、權益的髒水,這樣「失根的政府」已不值得人民的信賴。當政府登高一呼都只是口號口水,這個政府還能有甚麼價值?再說它愛什麼也不會讓人相信愛台灣,與我們期待的「一諾千金」,展現出台灣道德水準的政治,差的實在太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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